省编委批复设立中共湖北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全省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近日批复设立中共湖北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将主要负责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书记由省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增设专职副书记,增加相应党务工作力量,下设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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